為實踐成為世界級的軟性材料公司之願景,需積極推動並強化本公司永續發展策略,藉以達成企業永續、持續改善的經營目標,爰依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七條之規定,設置『永續發展委員會』之功能性委員會。
本公司已於111年10月25日經董事會通過設置『永續發展委員會』並訂定其組織規程。此委員會係由五位委員組成,其中包括三個獨立董事,同日已由董事會委任。
本委員會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對董事會負責,其職責包括:
本委員會召開時得要求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、內部稽核人員、會計師、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。
職稱 | 姓名 | 主要專長 | 實際出席次數 |
獨立董事 (召集人) |
顏溪成 | 營運管理、風險管理、化工及環境安全衛生 | 2 |
獨立董事 | 駱文益 | 會計、審計、風險管理 | 2 |
獨立董事 | 莊永順 | 營運管理、風險管理 | 2 |
委員 | 江宗翰 | 經營管理、行銷;係本公司總經理 | 1 |
委員 | 謝芳宜 | 財務、公司治理;係本公司幕僚長 | 1 |
永續發展 委員會日期 |
期別 | 議案內容 |
2024.07.16 | 第二屆 第四次 |
無討論議案。 |
2024.12.17 | 第二屆 第五次 |
民國一一四年度永續發展計劃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