統計2023年於ISO 50001共執行29件節能專案,整合分類為11類,其中9類為節電專案,合計發揮1,504,834度的節電效益,超額達成能源管理法要求每年節電1%之規定,另2類為2022年之延續專案,透過設備汰換更新,共節約237,649 m3之天然氣使用,並連帶減少相關揮發物性有機物之合成膠使用量,前述總計11類節能減碳效益較大的專案合計可減少1,236.00公噸CO2e之排放,約相當於3.2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的固碳量。
註:依農委會每公頃森林一年可吸碳15公噸換算,一座大安森林公園(25.8公頃)每年可吸碳384.6公噸。
596.91
81.91
795.82
109.20
2,111.75
289.78
195.15
26.78
200.27
27.48
254.65
34.94
823.22
112.96
8.49
1.16
431.15
59.16
6,466.76
399.99
1,493.15
92.63
13,377.32
1235.99
註:
經濟部能源局於2020年12月31日依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』公告,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之用電大戶,須於五年內建置前一年度平均契約容量之『百分之十』再生能源發電設備,或以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、設置儲能設備方式履行義務。
台虹科技目前各廠用電契約容量均未達用電大戶標準,現階段雖尚未在法規要求範圍內,我們仍以行動響應政府號召,2021年3月成立台虹綠電股份有限公司,並於2022年新建二廠375.9kW(年發電度數450,752度)之光電設備,同時將五廠原先租賃予其它廠商之271.2kW(年發電349,54度)裝置容量購回。
為實現淨零排放,本公司已設定中長期目標,希望達成「2030年使用10%再生能源、落實低碳排放、廢棄轉循環經濟」、「2050年100%使用再生能源、淨零排放以及100%循環經濟」的全球願景,於高雄廠提高節能與生產時,更於泰國廠優先採用綠建築,並規劃簽署十年購置總量達7,500萬度之綠電憑證採購協議,讓減碳成為台虹的競爭力。另經永續發展委員會評估及董事會審議,後續將由子公司-台虹綠電,擴大推動再生能源裝置之建設,且專責營運本公司之綠電設備,2023年已於五廠再投資12,827仟元,新增271.2kW裝置容量。